「古蘭經的一個口頭-程式化研究」的「結語」

使用電腦以此方法來分析古蘭經使得本研究能以一些頗獨特的做法全面且系統地解決古蘭經程式句法的問題。當然,學者們長期以來已經肯定古蘭經廣泛應用程式化措辭-事實上「程式化」這一術語用得有些不嚴謹。但僅僅因為用人工分析古蘭經文本有困難,古蘭經結構的這一特性直到現在才得到系統地分析。使用配有詞法標記古蘭經文本的專用程式設計工具的電腦分析終於使之成為可能。成果相當令人矚目。古蘭經高度地程式化,其中程式化片語出現了數百次。此外,古蘭經中的程式句法不僅包含重複出現的片語,而且聯繫到相當複雜的程式化系統。

由此可以得出什麼關於古蘭經起源的結論呢?回想阿爾伯特•洛德對荷馬史詩全集的評論可以得到啟發。阿爾伯特問,為什麼我們可以肯定荷馬是一個現場即興創作的吟遊詩人?因為伊利亞特和奧德賽通過了若干考驗。首先,它們的程式頻密度高;第二,它們有一個主題結構;第三,它們特別使用一種稱為跨行的寫作手法。多種「考驗」的運用是有啟發性的,同樣可以應用於古蘭經。為什麼我們可以肯定古蘭經的至少某些部份是由以口述形式創作的呢?有多條證據:第一,古蘭經似乎包含一些表演的不同變化(如,易卜劣斯和阿丹的七次描寫);29第二,在傳記資料和聖訓中保留有被稱為「民間記憶(folk memory)」的穆罕默德的即興說教;30第三,對早期故事的常規性及間接性的引用;第四,古蘭經之前(如,伊斯蘭出現之前的詩歌)和之後(如,qussas),口述文化被證明已經存在。31但最有力和最令人信服的是,古蘭經高度程式化的特徵,一些章節表現出超過70%的程式頻密度,程式化系統的廣泛運用亦然。到最後,人不能證明古蘭經是以「口述模式」創作的,但是,在認識論方面,文學研究根本不用「證明」這種模式。不如說,可以引入一些概念比如解釋範圍:口述創作解釋了以上強調的所有特徵,還有更多。簡而言之,古蘭經顯示了能夠在口述文學中找到的每個特性,包括極高的程式頻密度。

本書的原旨在於為證明古蘭經是口述文獻累積例證。通過這樣做試圖指導兩個相互矛盾的範式-古蘭經及其來源的「傳統主義」和「批判性」讀本-並建立第三種立場。這種立場承認,許多傳統主義讀本的出發點實際上非常有用-一些章節中穆罕默德和他的公開講道的口頭性(或「非文學性」)-也提供了一種模式,支援例如把古蘭經分為「麥加的」和「麥地那的」傳統分法。然而,關於更為批判性的讀本的一些結論似乎未被壓倒:例如,一段複雜的編校時期,與以前的傳統、故事和聖經學說的緊密聯繫。32但最重要的是,對古蘭經以口述形式創作的肯定就是將它從之前曾經所被否認的帶回到這個層次-在古蘭經創作前後的口述環境。33將其還原到這種環境下,承認它是口述文獻的類型並使用二十一世紀的電腦工具來達成探索其起源、創作和意義的任務,最終將它作為學術研究的對象給予更多的尊重,並提供可能性開始去回答關於古蘭經與聖經傳統的關係的問題,包括像易卜劣斯和阿丹的故事。

29. 可以補充的是,易卜劣斯與阿丹的故事好像是古蘭經「主題」的一個清晰例證;參見第三章,3.4.3節,洛德針對主題及其在口語表達中的意義所下的定義。

30. 紐沃斯(Neuwirth)著「結構和社群的出現」,148,認為這樣的線索也存在於古蘭經本身:「早期麥加的章節不僅包含關於他們口頭創作的線索,在某些情況下也明確指出其公開表演形式的起源。」她指出古蘭經53:59-62可作為一個例子證明聽眾因沒有回應而遭到責備,她把古蘭經70:36-37稱為「導演的評論」。

31. 庫伯斯(Cuypers)著,「閃米特語修辭是古蘭經中nazm詩的問題的答案」,1-24中突出的特點(平行體、環套創作和鏡像創作)也可能是口頭創作形態的表現。例如,瑪麗•道格拉斯(Mary Douglas)的論文「環形思維:一篇關於環套創作的論文」(紐黑文:耶魯大學出版社,2007年)在12-13頁特別討論到。

32. 加布里埃爾•薩伊德•雷諾(Gabriel Said Reynolds)(古蘭經和它的聖經潛台詞,13)提到:「古蘭經-至少從一個批判的角度來看-不應該放在與出現於它之後的(注釋tafsir)而是出現於它之前的(聖經文學)的對話中讀」。

33. 比較:安吉莉卡•紐沃斯(Angelika Neuwirth)著,「東方研究中的東方主義?古蘭經研究作為典型案例」,古蘭經研究筆記IX(2007)115-127,引用119-120。紐沃斯認為古蘭經學術傾向於關注「在規範化後的古蘭經」,而忽略了這樣一個事實,就是古蘭經最初的傳遞是作一種「溝通」,包括「資訊傳遞者及其聽者之間的交流過程」。

這篇文章翻譯自Andrew G. Bannister所寫的書「An Oral-Formulaic Study of the Qur’an」的最後一節「9.4 Closing thou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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