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改革」已經在此-就是稱為「伊斯蘭國」

作者:雷蒙德·易卜拉欣(Raymond Ibrahim)(http://www.raymondibrahim.com/author/raymond-ibrahim/

2015年5月7日

當阿雅安·希爾西·阿里(Ayaan Hirsi Ali)的新書「異教徒:為什麼伊斯蘭現在需要改革」(Heretic: Why Islam Needs a Reformation Now)在近期出版後,伊斯蘭需要改革的想法又一次曝露在聚光燈下。雖然阿里提出的觀點是,伊斯蘭可以改革-而且她建議迫切需要採取極端的措施來改革-許多批評她的人提出了大量的反駁,包括伊斯蘭根本不需要改革。

然而,一個還沒有被提出的觀點,我要在此提出-就是,伊斯蘭已經「改革」了。暴力、不容忍和極端主義-以伊斯蘭國為典型-正是這場「改革」的最終結果。

只因我們對「改革」的理解,這種說法聽起來才很荒謬。然而,儘管「改革」有正面的內涵,但是它只是意味著「為了改善而(在某些領域,通常是社會、政治、經濟制度或實踐)做出改變。」

「改革」的同義詞包括「改善」,「改良」和「改進」-都是極好的詞,而這些詞都是主觀而且滿載西方內涵的。

穆斯林對於「改進」社會的概念可以包括清除「異教徒」和「叛教者」,隔離穆斯林男子和婦女,後者被嚴實地包裹起來或被隔離在家。禁止西方世界認為理所當然的各種形式的自由-從喝酒到宗教和性別平等-嚴格從伊斯蘭的角度來看,這就是社會的「改進」和「改善」。

簡單地說,伊斯蘭的改革不會帶來我們所認為的社會「進步」和「改善」-只是因為「我們」不是穆斯林,也沒有他們的第一前提和參照點。「改革」僅僅對大多數西方人來說是件好事,因為他們自然而然地按照西方的內涵來理解這個詞。

歷史上的相似點:伊斯蘭的改革和新教改革

在核心上,新教改革是一場以經文為名反抗傳統的起義-在這個例子中,經文指的是聖經。隨著印刷術的發展,越來越多基督徒變得更熟悉聖經內容,他們覺得部份聖經內容與教會的教導相矛盾。因此,他們就脫離了,抗議說,基督教的唯一權威「只有聖經」,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

當前伊斯蘭的改革遵循與新教改革相同的邏輯-特別是通過將經文看重於多個世紀以來的傳統和法律辯論的方式-卻得到與之背道而馳的結果,這反映出基督教和伊斯蘭核心經文的相互矛盾的教導。

正如基督教的情況,縱觀伊斯蘭的大部分歷史,絕大多數穆斯林都無法得到它的經典,尤其是「兩大支柱」古蘭經(安拉的話)和聖訓(安拉的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行記錄)。只有少數學者或烏里瑪-字面上說,「那些有知識的人」-認識阿拉伯文並且(或者)擁有伊斯蘭的經典。一般的穆斯林僅僅知道伊斯蘭的基本原則或其「五大支柱」。

在這種環境下,一種「中世紀綜合體」盛行於整個伊斯蘭世界。由一種不斷演變的普遍共識(或稱為公議〔ijma'〕)引導,穆斯林試圖通過一種方式來適應現實,用中世紀歷史學家丹尼爾·派伯斯(Daniel Pipes)的話(http://www.danielpipes.org/13033/can-islam-be-reformed)來說,就是,

「伊斯蘭從大量抽象的、不可行的誡命[正如古蘭經和聖訓所規定的]轉變為一個可行的系統。從實際方面看,這緩和了伊斯蘭教法,使得法律的可操作性更強。穆斯林不必遭受其更加嚴格的約束,伊斯蘭教法就得到充分的應用,... [但是]雖然多個世紀以來,中世紀綜合體發揮了作用,卻沒能克服一個根本的弱點:它並不是全面植根於或來源於構成伊斯蘭最基礎的經典。它基於妥協和不完全的措施,在受到正統主義者的挑戰時始終處於弱勢(粗體為後加)。」

這個弱勢現已達到極限:相比僅僅一個世紀前,如今,多出千百萬冊的古蘭經以阿拉伯語和其他語言出版,在市面流通;相比他們中世紀的祖先,多出千百萬的穆斯林如今能夠閱讀和理解古蘭經。聖訓,其中包含一些伊斯蘭先知的最偏執的教導與暴力行徑-包括伊斯蘭國犯下的每種暴行(http://www.raymondibrahim.com/islam/the-islamic-state-and-islam/),比如,斬首,釘十字架,燒死「異教徒」,甚至侮辱他們的屍體(http://www.raymondibrahim.com/islam/beheading-infidels-how-allah-heals-the-hearts-of-believers/)-如今得到了整理,而且容易理解,在某種程度上多虧了西方的學者們和東方學專家的努力。最近,我們還有互聯網-現在網上可以找到數十種語言的經文,任何人使用筆記型電腦或智能手機都能看到。

在這種背景下,不同的時間、地點和環境下,「伊斯蘭原教旨主義」,「激進的伊斯蘭」,「伊斯蘭主義」和「薩拉菲主義」蓬勃發展。很多當今的穆斯林信徒比他們的祖先更熟悉他們的聖典的那些通常是白紙黑字的教導,為了支持經文的直譯主義,他們抗議早先的傳統,抗議「中世紀綜合體」,就像基督教新教所做的那樣。

因此,如果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卒於公元1546年)拒絕教會裡除聖經以外的一大堆添加品,將基督教「改革」使之單單依照聖經,伊斯蘭最早的現代改革家之一,穆罕默德·伊本·阿布杜爾·瓦哈比(Muhammad ibn Abdul Wahhab)(卒於公元1787年)「呼籲回歸正統的、真正的、先知的伊斯蘭教,拒絕被篡改和扭曲的添加品」(伯納德·路易士〔Bernard Lewis〕,中東世界,第333頁)。

來自真主-或安拉-的毫無增減的話語-對「改革派」來說是最重要的,特別是伊斯蘭國。

注:因為他們更熟悉伊斯蘭的經文,其他的穆斯林當然犯了叛教罪-無論是改皈其他的宗教,改皈基督教最引人注目,還是完全放棄宗教,即便(出於對叛教罪懲罰的恐懼)僅僅在心裡這樣做。這是稍後要再次察看的一個重點。那些在更熟悉關於伊斯蘭經文的原義教導之後沒有變得心懷不滿、反而變得更加忠於和謹慎遵行經文的穆斯林,這些穆斯林正是本文的主題。

基督教和伊斯蘭:對立的教導,對立的結果

基督教和伊斯蘭遵照類似的改革模式卻得出相反的結果,其原因在於他們的經文背道而馳。這是關鍵點,後現代的世俗的感受力顯然無法理解,其傾向於把所有的宗教經典雜糅在一個相對主義的大熔爐裡,完全不顧慮各自的經文和教義的重要性。

逐條對比伊斯蘭和基督教的經文顯然不適用於本文的篇幅(筆者的另一篇文章「猶太教和基督教像伊斯蘭那樣暴力嗎〔http://www.meforum.org/2159/are-judaism-and-christianity-as-violent-as-islam〕」有更全面的解析)。

只要留意一些矛盾就足夠了(這理所當然地會被相對論的思維所拒絕):

恰恰因為基督教的經文直譯主義為其帶來了宗教自由、容忍和對女性的尊嚴,西方文明正是照此發展而來-儘管學術界、好萊塢和其他主流媒體的宣傳說的是另一套。

也恰恰因為伊斯蘭的經文直譯主義與宗教自由、容忍和尊重女性不相稱,伊斯蘭的文明也是這麼回事-儘管學術界、好萊塢和其他主流媒體的持續宣傳說的是另一套。

伊斯蘭改革在此-正是伊斯蘭國

那些等待著伊斯蘭的「改革」會承襲新教改革,並假設會帶來類似結果的西方人必須接受兩個事實:1) 伊斯蘭改革會進展順利,沒錯,和新教改革大致一樣-集中於經文,漠視傳統-出於類似的歷史原因(識字程度、經文的傳播程度等等);2)但是,基督教和伊斯蘭對於其創始人和經文的核心教導明顯不同,出於這點,伊斯蘭的改革將產生明顯不同的結果。

換一種說法,那些呼籲「伊斯蘭改革」的西方人需要承認他們「真正」呼籲的是:以現代化的名義進行伊斯蘭世俗化;將伊斯蘭教法從穆斯林社會中瑣碎化和邊緣化。這正是阿雅安·希爾西·阿里所做的。她在「異教徒」一書中概括的一些改革主張穆斯林懷疑穆罕默德(其言行被記在聖訓中)和古蘭經-伊斯蘭唯獨的兩個基礎。

那不會是一項「改革」-當然沒有什麼類似於新教改革。

西方的世俗主義被習慣性地忽略,可能只是因為基督教的經文為本身帶來的是教會的事務和國家的事務分開,屬靈的和世俗的分開。

堅持完全按照基督教原文的教導,在一個世俗的-或任何的-國家是可以的。基督要求他的信徒將「凱撒的物歸給凱撒 [世俗的],神的物歸給神 [屬靈的]」(馬太福音22:21)。因為「神的國」「不屬這世界」(約翰福音18:36)。實際上,新約很大一部分是處理這個問題-「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拉太書 2:16)。

另一方面,主流伊斯蘭致力於維護法律;而伊斯蘭的經文主張伊斯蘭的法律-伊斯蘭教法-與國家的融合。安拉在古蘭經中教導,「當真主及其使者判決一件事的時候,信道的男女對於他們的事,不宜有選擇。誰違抗真主及其使者,誰已陷入顯著的迷誤了。」(古蘭經33:36)。安拉告訴伊斯蘭的先知說,「我使你遵循關於此事的常道 [阿拉伯語的字面解釋是,伊斯蘭教法] 。你應當遵守那常道,不要順從無知者的私欲。」(古蘭經45:18)。

主流伊斯蘭的解經總是把這些經文解釋成,穆斯林必須遵循安拉在古蘭經中的誡命和聖訓中穆罕默德的榜樣-一句話說,就是伊斯蘭教法。

伊斯蘭教法與這個世界上的一切息息相關,與穆斯林的每一件日常行為相關,也就是說,每一個可想像的人類行為都可歸入五判決,即艾哈卡姆(ahkam): 違禁的行為(haram)、不鼓勵的行為(makruh)、准許的行為(mubah),嘉許的行為(mustahib)和義務的行為 (wajib)。

相反,伊斯蘭很少提到與屬靈有關的內容(蘇非派是例外)。

不像基督教,伊斯蘭若沒有了法律-沒有了伊斯蘭教法-就變得毫無意義。畢竟,伊斯蘭(Islam)在阿拉伯語中的字面意思是「順服」。順服什麼呢?安拉的法律編寫成了伊斯蘭教法,記載在古蘭經和聖訓中-正是阿里要求穆斯林去懷疑的這三部經典。

一些西方世界所呼籲的「伊斯蘭改革」其實無外乎是失去順服的伊斯蘭(http://www.raymondibrahim.com/islam/why-moderate-islam-is-an-oxymoron/)-是世俗化而不是改革;穆斯林將世俗化、公民化和人道主義的法律優於安拉的法律;漸漸叫穆罕默德的信仰被歷史遺棄的一種「改革」。

這種情況,當然比相信伊斯蘭能以任何有意義的方式忠於其經典及歷史並仍然與現代化和平共存-或補充了現代化(像基督教那樣)-更可能。

注:本文的早期版本最早刊登於2014年6月的PJ Media

這篇文章翻譯自Raymond Ibrahim的在線文章「Islam’s ‘Reformation’ Is Already Here—and It’s Called ‘ISIS’」

http://www.raymondibrahim.com/islam/islams-reformation-is-already-here-and-its-called-i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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