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色化之道德意涵

福音派宣教協會洛磯山區聚會

André Houssney

2009年4月3日

在巴別傳道-向無常世界傳講不變的神

宣教,乃置身於無限與有限、完美恆久與衰變的界線之間;神是永恆不變的,與我輩凡人之善變,之間有極大鴻溝。我們身為使徒/宣教士,必須透過基督此仲介,方使那永恆不變有如萬古磐石的神,與破碎衰落、善變有如流砂的人,兩下相接起來。

要探索這「無人之境」(或者應該稱「屬人子之境」),這固然難。歷史上,不同地方不同時代,各族群對福音都有不同理解,所強調面向各異。舉例說,某個時代的基督教講道或信仰對講較強調神的審判。在今日美國,則愛傳講神愛祂的兒女,卻又往往忽略了福音其他面向。人性,只是神形象破碎後之小小碎片。我們從經驗得知,神固然是最純全的光,但祂的光卻如菱鏡折射,分析出各樣光譜。這個令人目眩的萬花筒堪稱「巴別」;然而神的信息永不改變,只是人不是常常能聽(也老是聽不明白)而已。

我們當福音使者,一定常在這問題上掙扎:該如何向此無常世界傳講不變的神?應該調整信息,以遷就人善變的性情嗎?

道德是不變的,文化是相對的

他站立,量了大地,

觀看,趕散萬民。

永久的山崩裂;

長存的嶺塌陷;

他的作為與古時一樣。

-哈巴谷書3:6

「道德倫理」一詞的英語ethic,與「民俗」ethnic源於同一字根-希臘語ethos,意思是「習俗」、「性質」,或「習慣」。今天「道德」乃指合乎公義與真理的理想做法,「民俗」則指不同族群各有習俗,而「ethnos」則用以指「國族」。

這引申出一個關於現實的重要真理。神的規範、做法,可稱「道德倫理」。[2]其他習俗,無論民俗或文化,都稱不上公義、聖潔與真理。國族會動搖,有興衰,神的道卻是永恆的。

基督教道德倫理,正反映其堅固、不變的世界觀,因此倫理本於神的性情。長老宗倫理學家、法律學者George Sharswood於1890年曾寫道:「我們可以這樣說,並沒有一點不敬…就是,神無法令錯的變成對的,對的變成錯的…神的旨意與祂自己永存一起,必然擇善棄惡。善與惡並非受造的存有。」[3]絕對的善惡觀,是基督教範式之要旨,因這是據神的本性而有的,符合其本性者稱善,反之則稱惡。聖經多處說明神之本性不變,如撒母耳記上15:29:「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致說謊,也不致後悔;因為他迥非世人,決不後悔。」

另方面,人的文化,卻幻變如洋海翻波。社會群體之間固有差異,就算同一個群體,也會隨時日而劇變。在美國,50年間同性戀就從禁忌變成風尚。殷實曾為商人應有品格,現在竟成額外美德。在中東,15年前抽水煙才被視為壞習慣,50年前卻被認為有益健康,現在中東又流行起來,甚至鼓勵孩子也抽。文化之海總是變幻無常,也無法觀星作準,不過群眾一時興起而已。很多人都看得出,在棕櫚樹星期日,耶穌進城那天高聲喊「和撒那」的,幾天後就改為喊「釘他十字架」。

保羅在羅馬書第1章解釋得好。人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因此無法分辨是非,開始以善為惡,以惡為善。文化就是這種光景。人類文化受惡慾主宰,無一倖免地,只會鼓吹惡事,充滿了各樣邪惡。

然而世俗人本主義者,卻認為文化是好的,或最少在道德上是中性的,乃多元之表達;聖經卻視文化屬於黑暗。人總是墮落的,而社會乃由許多人所組成;因此每個社會都是墮落的,都有罪的傷痕。

做聖經本色化工作的人必須謹記,文化即如個人,都是神形象的一片碎片;只是罪往往主宰、滲透文化各層面,即如罪也主宰個人。我們每個人都必須經歷完全轉化更新,社會亦然。鴻溝是有的,但聖經說,我們都是神的使者。

本色化的需要

本色化,是這個巴別矛盾的答案之一,乃處應多元人類文化、風俗與世界觀之嘗試。跨文化溝通固然很難,而本色化,即嘗試超越藩籬,搭建橋樑。

然而,受世俗學術菁英的樂觀態度影響,本色化常被用作倡導「文化保育」,而非文化或屬靈轉化。本色化可以是有力的傳福音工具,但也可能沖淡福音信息,以至削弱其影響力。

符合聖經的本色化、與失德的本色化

運用本色化,最少有三個合理的原因;另也有一個使用本色化的誘人、但虛偽之動機。

一 辨識、應對,並正視對方需要

基督已給我們本色化的模範。祂向法利賽人講「定罪」,卻對行淫時被拿的婦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了。」[4]

有些人在信基督前很在意自己所犯的罪,甚至懷疑神會不會愛他,能不能赦免他;這些人的需要,有別於目空一切、自以為義的人。對前者,福音使者應準備好,傳講神愛之道;對後者,應要講神的公義與將來之審判。對謙卑人講審判與定罪,這是錯的;對驕傲人講「神愛你,會按你本然接受你」,也是錯的。我們每個人都虧缺了神的形象,但所虧缺的部分卻不盡相同,所以信息必須量身訂造。同樣地,不同社會其優點、需要也有別,所傳信息必須對應聽眾需要。

耶穌給我們上佳的跨文化事工榜樣,原則大致也相同。約翰福音4:21-24記載,祂走過撒瑪利亞,深明當地文化,知道當地人固執於傳統,為自己的敬拜模式感自傲,所以祂對撒瑪利亞婦人說:「婦人,你當信我。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你們所拜的,你們不知道;我們所拜的,我們知道,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

耶穌毫不猶疑批評撒瑪利亞人敬拜之謬誤,也不忌憚批評猶太人的文化帝國主義,甚至指摘猶太人「為祖宗的遺傳」違犯神的律法。[5]面對撒瑪利亞婦人,祂直言「你們所拜的,你們不知道」;然而提到他們之熱心敬拜神,祂也隱然肯定他們,雖然拜的不合真理,卻也是以心靈敬拜。耶穌的文化知識,令他辨識到各人的需要。在這個例子上,祂就指出撒瑪利亞用自己的方法敬拜神的問題,作出應對,挑戰婦女以真理敬拜神。

二 避免不自覺地標奇立異、造成混亂

因文化差異而生誤會是常有的,從事跨文化工作者,必然摸清此文化水域之暗流。

馬太福音17:27記載,耶穌知道聖殿對猶太人有重要象徵意義;本來祂身為神的兒子,理應可免付殿稅,但祂仍然令門徒付稅,「以免冒犯他們」。

保羅也曾盡力避免不必要衝突,當時有謠言說,他「教訓一切在外邦的猶太人離棄摩西,對他們說,不要給孩子行割禮,也不要遵行條規」,[6] 結果保羅寧願遵守敬虔的習俗。大家要知道,這都是猶太人敬拜真神的習俗,保羅與他們一同行潔淨的禮,「替[其中四人]拿出規費,叫他們得以剃頭」,以顯示他「行事為人循規蹈矩,遵守律法」。(雖然群眾並不滿意,抓住他,幾乎把他打死。)

耶穌、彼得與保羅似乎皆有此前設,即利用任何機會擴展神國,這當然有時會涉及違反傳統、習俗甚至律法。[7]但有時候,他們寧選擇避免不必要衝突,如上述二例,以免遭人誤會,以為他們行為不檢,或不順服神。

三 打開話題

保羅在雅典之演說,[8]顯示他運用豐富的文化知識以傳講福音。他很了解雅典人的信仰,知道該從哪裡打開話匣子,並以當地觀念闡明神話語之真理,又用當地事例讉責雅典社會上的罪,勸他們悔改,歸信復活基督。

向猶太人傳道時,保羅,還有彼得與司提反亦然,即以眾先知打開話題。[9]然而在雅典,他則從創造講起,因為眾先知對當地人毫無意義。

保羅講一口流利雅典話,會引用雅典詩人與哲人的話。[10]他也知道雅典人對新觀點很感興趣,於是選取合適地點-亞略巴古,開始講論。

保羅知道當地人分作斯多亞和伊壁鳩魯兩個學派,斯多亞派教導說,宙斯並非人格神、也非創造主,只是非人化的動力;伊壁鳩魯派則說,諸神皆有人格、具物質性,卻很遙遠,對人類活動十分冷淡。而一般雅典人相信,獻犧牲祭能取悅諸神。保羅講論時,善用各派分歧,正如他後來在耶路撒冷時,也利用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之間的分歧一樣。[11]在雅典時,他認同斯多亞派所說,有一位全能、全在的神,「不當以為神的神性像人用手藝、心思所雕刻的金、銀、石」。[12]斯多亞派向來鄙視希臘人拜偶像的習俗,聽見此話大概會歡呼喝彩,保羅實在講得太好、太有力了。保羅利用斯多亞派觀點符合神吩咐之處(鄙棄偶像),肯定之,繼而以此闡明神的真理。保羅的話正呼應著詩篇50:12神的話語:「我若是飢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屬斯多亞派的聽眾聽見保羅說,神「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甚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24、25節),應該很高興;然而保羅其他觀點,卻也挑戰他們的哲學。因為保羅並非要傳講斯多亞派哲學,卻要挑戰雅典人各種觀點。

他既深明希臘思想,因此不僅道出雅典社會拜偶像的問題,也指出其另一面的冷漠的「理性主義」問題。他說,神是創造主,是「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並非抽離、非人化的存有,卻是積極參與其所創造之神。[13]

為闡明兩者差異,保羅特意用許多動詞形容神的動作和性情。神「創造」世界(24節),「賜」人生命氣息(25節),「造出」萬族的人,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疆界(26節),為與人建立親密關係,「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神從前並不「鑒察」,但現在「吩咐」各處的人悔改(30節),並且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31節)。

因為保羅深明希臘人的想法,要非傾向斯多亞派就是傾向伊壁鳩魯派,或是拜偶像,或以神(或諸神)高高在上,不具人性;因此保羅強調神乃是常與祂所創造之物互動;此為聖經本色化一例。

失德的本色化-企圖削弱福音內容以討好對方

本色化有助減低人際溝通障礙,搭建理解之橋樑。文化意識高,自然較容易辨識可能造成誤解、或冒犯對方的範疇。然而有時候,若是沒有釐清本色化之目的,則會引發爭議。

不幸地,本色化往往淪為對異信仰系統讓步,不惜犧牲以為是非必要的部分,祈能令對方接受「必要部分」。於是,本色化為忙於處理善變的文化形勢,不斷模塑信息以切合對方情景,以求他接納。

今天不少教導本色化者,往往是躲在象牙塔裡做宣教學研究之輩,其背景不純,受世俗學術-尤其人類學-影響太深;許多宣教領袖受其教訓,接受了許多不符合聖經的前設,這實屬不智。自1940年代起,現代人類學一直提倡文化相對主義,奉為圭臬。早於1887,人類學家Franz Boaz即寫道:「[我們所信]其實並非絕對…卻是相對的,我們的概念與想法,惟有在自己的文化進程內才算屬實。」[14]他乃是將民俗凌駕絕對的道德倫理。文化相對主義引申出某種錯誤的倫理立場-道德相對主義。

殖民主義宣教史,令這些問題雪上加霜。在殖民時代,宣教士往往高舉殖民者文化,企圖壓制、消滅本土文化,並一錯再錯。現代本色主義者欲撥亂反正,惜另走極端。過往以為「我們的文化更佳」,現在卻一面倒地以為「你們的文化更佳」,其實應該是,「我們都是破碎的,但神想醫治我們」。

穆斯林-基督徒衝突史上一段痛苦與罪惡的十字軍記憶,令21世紀穆宣同工往往欲言又止,既怯於前人之失敗,也由於自己之盲目。結果他只敢謀求共識,盡量避免衝突,以免令人覺得他傲慢,就算呼召人改變也盡量低調,並且只集中講雙方都認同的「真理」。

現代宣教於是生出一頭怪胎。命人悔改的先知呼籲,讓和稀泥的「宗教對話」所取代。[15]傳福音,要是把所有引起爭議的內容都刪掉,根本無話可說。

保羅在雅典,不會為「交朋友、會貴人」而避談衝突,不然的話就是虛偽。他很了解所在之文化處境,知道雅典人對自己的知識很驕傲,畢竟這個城巿乃是思想家、數學家輩出,我們今天仍讀著這些人的作品。使徒行傳告訴我們,雅典人愛好新想法、新哲學,他們乃是明明白白的敬拜思想-由智慧女神雅典娜所代表。然而保羅也知道,「神的愚拙」更勝人的智慧,就給他們的哲學一記當頭棒喝。他以「未識之神」來打開話匣子,勇敢地說,他要指出他們其實很無知,指出他們的愚昧(25、29節)與無知(23、30節),只是神一直以來不鑒察,但現在他們必須悔改。就連讚美說話,其實也是挑戰,他說:「眾位雅典人哪,我看你們凡事很敬畏鬼神」,其實伊壁鳩魯與斯多亞派皆不鼓勵獻祭建廟宇;最後,他更以他知道當地人必會嘲笑的話題作結-復活。他乃是將神的愚拙,傳給當世最聰明的人。

大部分人取笑他,但有些人聽。

我想現代本色化學者大概要說保羅以自我民族為中心了。其實他是以道德倫理為中心,聚焦於虔敬文化。

現代本色化太強調文化因素,以至難以實行,也引發倫理道德問題,並且成效有限。以下再討論此進路引發的倫理問題。

本色化與溝通倫理

翻譯倫理

魯益師(C. S. Lewis)曾在信裡寫道:「真奇怪,愈是罕僻的解讀聖經方法,反而愈多人這樣譯。」實情的確如此。在部分本色化人士倡導下,今天所謂翻譯早已超越其界限。部分「譯者」為了讓福音能以廣傳,不惜用人的智慧與現代本色觀點,扭曲聖經裡明明白白的內容。表面上,他們是想消弭衝突,讓人更接納聖經,他們總覺得讀者老是滿懷敵意。

穆斯林評論家一直指摘基督徒按一己需要篡改、扭曲神的話。他們說,基督徒譯經不實,為遷就自己的想法造出多個「版本」;此說儘管誇大,[16]但今天許多本色化工作者的確如是。

翻譯,無論所譯文本為何,必須貼切中肯,此乃一大責任。你正在述說別人的想法說法,你是為他們而說話。想想看,要是一名駐聯合國翻譯員隨便按自己的意思「改進」某個元首的話,這會有甚麼後果!而聖經譯者的責任就更重了,這是代神傳話,責任可不輕!試問人怎麼可以「隨意詮釋」聖經基要觀念?

現代本色學家、「聖經學者與宣教策略家」Rick Brown在過去好幾年曾多次撰文提倡某種策略,[17]聲稱能令穆斯林對聖經不那麼反感,其方法令人驚訝-建議從經文刪除「神的兒子」、「神的眾子」等詞,取代以「神的基督」、「神所派遣的基督」、「神的話」等。[18]

他說,「穆斯林聽說基督徒稱耶穌為『神的後裔』,他們常受這種教導,並以此為『聖經曾遭篡改』的理據」,「因此必須糾正這種誤解,適時釐清此錯誤指控;而溝通方法有許多,應該先從聖經著手。」[19]

神的聖父、聖子身分,並我們蒙召成為祂的兒女-這可是神啟示人最偉大最有力的意象;然而Rick Brown只揮一揮手,就要把這一切棄掉。[20]

再者,這明顯已超越譯者的範疇。「兒子」一詞意思清晰顯見,世上任何一種語言都能將之表達清楚。生理繁殖關係,是每個族群都會經歷的,所以每種語言都會有「兒子」一詞。但Rick Brown不甘心僅僅翻譯,他判斷,認為這個字用得不對、不合適。

若說,這完全是為免「神兒子」等字眼冒犯穆斯林,但創世記22章記載,神叫亞伯拉罕殺死自己的兒子,這情節肯定也冒犯穆斯林,令他們難以接受福音信息,但不等於譯者因此有權刪除此段內容,直接從21章跳到23章。

再者,神當然知道穆斯林的反應,也許和猶太人差不多-他們聽見耶穌稱為「神的兒子」[21]就怒火中燒。約翰福音5:18說,猶太人甚至想殺死祂,只因為祂稱神為父。約翰福音19:7記載,猶太人堅持,「我們有律法,據律法這個人必須受死,因為他自稱神的兒子」。可見此稱呼也冒犯猶太人,正如會冒犯穆斯林。然而總有些人看見神的啟示,知道祂竟自稱他們的父,卻會感動不已。[22]

Rick Brown認為自己可以重寫聖經、甚至改良內容,不僅其態度放肆,且已逾越「翻譯」的道德界限,不惜改動聖經以宣傳己見,這豈不正應驗了穆斯林對基督徒的指控-「篡改聖經」嗎?

沒有人可以重寫聖經,以迎合所有環境及情境的。

不盡不實-溝通道德問題

試想像一下,一個志願組織義工剛從津巴布韋回來,口袋裡有一張值五千萬津巴布韋幣的支票,約等於一美元。假設他在咖啡店遇上一名貌美女商人,對她說:「我有五千萬,想投資。不如我們吃晚飯談談。」

這當然是以不道德手段認識女孩子。

「慢著,」他可能會說:「嚴格來說,我說的是完全誠實話,一點沒說謊啊。」但這仍是不道德的,因為他明知道對方一定會誤會;雖然他沒說謊,卻是故意誤導。

像John Travis(筆名)等本色化學者提出,應該讓新「信徒」(他說不應稱他們為「改皈者」)自稱「穆斯林」,或「跟隨爾撒的穆斯林」,[23]其理據是,按歷史原因,穆斯林對「基督徒」一詞有太多誤解。Travis寫道:「在穆斯林處境裡,『基督徒』一詞已不具備原有的屬靈意義,反而令人想起西方文化、戰爭(十字軍)、殖民主義與帝國主義。」

同樣地,Bernard Dutch也反對用「基督徒」一詞,「穆斯林教長講道時反對基督教,此做法由來已久,令他們對這個字生誤解」。[24]

然而,Dutch與Travis並未嘗試釐清偏見與負面意思,寧願放棄「基督徒」一詞。其實我們不僅要考慮「聽眾的觀感」,也必須考慮,要是轉換字眼,如自稱「跟隨爾撒的穆斯林」,對方又會如何理解。

Travis認為,「伊斯蘭」一詞的阿拉伯原文音為「順從[真主]」,因此可以說,在真主心目中,真「伊斯蘭」就是「順從基督」。據此,「跟隨爾撒的穆斯林」的意思,就是「委身順從基督的人」,因此信徒可以此自稱。

然而一般巴基斯坦人聽見「穆斯林」一詞,會如何理解?對他們而言,穆斯林就是穆斯林。

這無疑是雙重標準,談到「基督徒」一詞,倡導者建議摒棄原有或真正意思,著重聽者的觀感;但談到「穆斯林」一詞時又咬又嚼字講求原意,忽略一般意思。

Travis曾寫道:「穆斯林對教會有偏見,將之和負面的西方印象聯想在一起,難怪他們覺得『加入基督教』等於背叛家庭和社區,參與敵對異端陣營。」

這誠然是難事,有此情況實屬不幸。但聖經講得清楚,世上的確有兩個陣營-黑暗之子與光明之子;你信基督,家人是否覺得你「背叛」他們?耶穌在馬太福音10:21說,這必然會發生的:「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基督在路加福音14:26也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西方人難以明白為何耶穌這樣說,但從伊斯蘭改皈的信徒,試過母親哭著對他們說:「你這樣做就是要和我作對」,他們就能明白。

本色化與身分認同之道德

誠實道明身分

某些本色化激進派人士的做法甚危險,甚至引發道德或誠信問題。1998年,資深宣教士及本色學先鋒學者Phil Parshall曾提醒同輩,留心基督教宣教有某個趨向,幾乎可算是欺騙。[25]有愈多基督徒自稱穆斯林,以方便接觸穆斯林,Parshall稱他們為C5、C6宣教士。

此類宣教士必須撫心自問:「要是家鄉的支持者知道,我對鄰居說自己是穆斯林,他們會有何想法?」答案不言而諭。欺騙不僅毒害自己的心靈,也影響事工與教會合一。

所謂忠言逆耳,對Parshall的提醒,Massey(1999)、Gilliland(1998)與Winter(1999)等學人頗不以為然;Travis堅持己見,認為宣教士可以改皈伊斯蘭。[26]

其實反對宣教欺騙的最有力理據,非來自像Parshall等的宣教士,卻來自穆斯林本身。一項文化觀察顯示,阿拉伯人總覺得美國人愛說謊;但另方面,其實阿拉伯人從很早的時候已精於騙術,你騙不了他們。[27]我和穆斯林談話的時候聽過他們說:「我認為誰誰是基督徒,不過他掩飾身分,真是膽小鬼!他害怕,才自稱穆斯林,準備欺騙那些軟弱的、不虞有詐的穆斯林。」

這種做法也逃不過穆斯林領袖的法眼。《瓊斯母親雜誌》(Mother Jones Magazine)曾就宣教士掩飾身分的題目訪問穆斯林領袖、北美伊斯蘭會社秘書長Sayyid Syeed,他也留意到這個問題。「用這種偷偷摸摸的方法,就遑論虔敬了。」他說:「這種宣教士利用拜功與齋戒等聖禮引人離開自己的宗教,就像從背後刺你一刀。」[28]

欺騙竟成宣教的標誌,實在令人丟臉;連累基督聖名蒙羞,我們實在難辭其咎。同一篇文章也報道了Rick Love與一群準宣教士的對話:

Love問宣教士學生:「耶穌曾說謊嗎?」全班一起答:「不會。」

「然而耶穌可曾舉手發誓說:『我一定會說真話,將所有真話都說出來,不說其他,只說真話?」20名學生一致答:「沒有。」

或者我們應該跟隨使徒的榜樣,會更加好。使徒曾說:「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29]

本色化的道德與力量機制

力量與真相-扣留真相等於限制權力

本色化人士一旦扣留信息部分,就形成一種危險的權力機制-就是傳遞信息者擁過大權力。有時候,本色化某些做法等於侮辱聽眾智慧,也否定聖靈的工作。

部分宣教士會將新信徒孤立起來,希望他們保持「純如白紙」,恐怕讓不同觀點「污染」;這樣行使權力,會傷害初信者。神既也給我們自由,我們也應讓初信者有自由探索信仰。

權力與文化-殖民主義與本色化

有時候,為了建立所謂「真正的」本色教會,卻可能在不知不覺間形成新殖民主義。從前殖民者以為自己的文化更高尚,因此「應鼓勵本地人採取這種那種做法」;而本色化宣教,也可能以另一種方式重蹈覆轍-為建立本色教會,應避免讓西方文化污染當地文化,因此,「應鼓勵本地人採取這種那種做法」。形式有別,但錯誤一樣。外來者挾社會、經濟與教育優勢,就為當地人作主,以為這一定對他們最好。然而我們應謹記,耶穌復活後,也沒有在地上逗留太久,倒讓門徒來繼承工作。

我們必須讓聖靈與本地信徒互動,摸索出教會應有之表達。不應讓宣教理論、議程及訓練凌駕神給祂子民的帶領。我知道宣教工場上曾有教會發生這樣的事:當地年青人在音樂敬拜形式上和外來宣教士鬧意見,年青人想用吉他,宣教士卻恐怕這樣會令教會「太西化」。在黎巴嫩,曾有過分熱心的宣教士為推動本色化,堅持信徒應自稱「跟隨爾撒的穆斯林」,許多本地人不從,說:「要我放棄所有稱謂都可以,但我不能否認基督徒身分。」[30]結果令教會關門大吉。另一個例子是,約旦有宣教士想用壓力,要一名基督教背景男子正式改皈伊斯蘭,以和一個法律上仍是穆斯林、卻已改皈基督教的女子結婚,但其實兩人要結婚有其他選擇。事件令當事人受創,令教會分裂,造成破壞不小。

總結

「宣教」一詞的英語mission,與「導彈」missile源於同一字根,都有「發遣」的意思。可見宣教士必須明白差傳的目的。

要知道,我們並沒有權更改、修訂福音信息。聖經稱我們為神的「使者」,這是榮譽,地位也值得尊重,卻不代表我們可以獨立行事,自把自為。使者,是代表差傳者而行動,不能隨己意修改條約,或更改官方信函的字詞。

神給以色列人頒佈嚴謹規條,指導他們吃甚麼、穿甚麼,甚至如何織布做衣服、做頭髮!神這樣做,並非說剃鬍子等於犯罪,又或者將經文掛在門框上就特別神聖,卻是祂子民分別出來的象徵,讓其他民族看見,知道他們與別不同。

我們要記得,神帶祂的子民進入應許地、置於萬國之間後,即吩咐他們:「那時就要謹慎,不可在他們除滅之後隨從他們的惡俗,陷入網羅,也不可訪問他們的神說:『這些國民怎樣事奉他們的神,我也要照樣行。』你不可向耶和華-你的神這樣行,因為他們向他們的神行了耶和華所憎嫌所恨惡的一切事,甚至將自己的兒女用火焚燒,獻與他們的神。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31]

今天,我們要得著之地,當然是萬國萬民,[32]宣教即為此目的,就是呼召萬族(ethnos)服膺神的倫理(ethos)。

附錄

環球大觀園

André Houssney

且看眾宣教機構印製的通訊小冊子,不難發現其共通點-一張張異國臉孔-或是印著一名戴上面紗、臉上畫了紋身圖案的女子,或是裹著頭巾的滄桑老人,或是鼻子上穿著一根骨頭的新磯奈亞山地人,看起來就像《國家地理雜誌》。而今天許多宣教士和《國家地理雜誌》編輯團隊也有著類似觀點,我稱之為「環球大觀園」。

就像我們到動物園看動物,其色彩繽紛,形狀各異;我們愛看牠們的自然習性。可是這些動物都是牢籠的,牠們沒有自由,在動物園裡也是身不由己,只為我們之觀賞、教育而存在。

打開發現頻道、或翻開《國家地理雜誌》,也是用同樣手法處理萬族萬民。你會在紀錄片裡看見,一條小舟上溯亞瑪遜河,攝製隊在叢林深處登岸,深入熱帶雨林,然後遇見一群村民,其中一人穿著綿製汗衫。旁白哀嘆文明入侵,令村民喪失傳統生活方式。他不會想到,村民之所以穿汗衫,因為這可保護他抵擋日曬和蚊子;他們現在有金屬刀子可用,可省卻好幾小時的工夫;用塑料瓶子方便取水,還可保持食水清潔。連這麼簡單的器物,旁白也捨不得給他們享用,只想保留這個環球大觀園。亞瑪遜人維持「自然生態生活」,讓人可以安坐家中看電視欣賞;這些觀眾有電視供教育與娛樂,有冰箱保持食物免發臭,享受著藥物、學校教育等現代生活之便。這就是自私自利的世俗世界。攝製隊深入叢林非為施予,反倒予取予攜,利用當地人製作影象與故事,愈是色彩繽紛,愈容易名利雙收。

世俗人類學家誤信現代世界入侵自然地區的謊話,以為傳統社會生活一直美滿如伊甸,直至西方人入侵打擾;人類學家不僅隔籬遠觀,更希望所觀察對象的生活保持不變,可是對自己所生活的社會,他們卻不會如此念舊。今天有學派稱為「自由派」,只因為他們想改變自己的社會;但這些學人卻希望其他文化塵封在大觀園內,這是另一種殖民主義,乃雙重標準;不幸連宣教界也染此惡習。

許多年前的大觀園,會展覽像侏儒、印第安人等「原始人」;那正是殖民主義崛興的時代,殖民者四出征討,勉強別人接受其文化。今日態度亦同,只是形式改變了;我們不會再到大觀園賞「人」,但態度卻沒有改變。西方人不再強迫別人接受其文化,卻塑造出某種理想版本的「異文化」,再投射到萬族身上;然而最終決策者仍是西方人,他們仍欲支配別人如何生活。

然而,今日世界各個地方的人,已鮮有像祖父母輩一般生活的。無論你是否喜歡,世界都在變。宣教小冊子的封面照片並不真正代表世上萬族,只呈現出世界大觀園一景。我們究竟是愛那有血有肉的人呢,或是愛那個色彩繽紛的假象?神呼召我們愛的對象,往往是坐公車上班的,卻不是乘駱駝、驢子或牛車;他穿汗衫,不戴頭巾。我們是真的愛世人,或是只鍾愛異國風情?我們可願意將自由的福音帶給他們,或只想將他們困在大觀園內?

[1] 「宣教」與「使徒」在聖經原文裡皆指「使者」,分別源於拉丁與希臘文字根missio(n-)與apostolos。而此二字乃源於字根mittere與apostellein,有「差遣」之意。

[2] 這裡談的是基督教倫理,非指其他道德制度。

[3] Commentaries on the Laws of England, George Sharswood,頁29。

[4] 馬太福音23:27,約翰福音8:11。

[5] 馬太福音15:3。

[6] 使徒行傳21:21-24。

[7] 彼得這話,乃是直接向猶太公會說的:「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使徒行傳4:19)使徒行傳10:27記載,他明知道律法不容許仍訪哥尼流。

[8] 使徒行傳17:15-34。

[9] 使徒行傳13:16(保羅),3:13(彼得)與7:2(司提反)。

[10] 保羅最少引述三位希臘作者。他引述斯多亞派哲學家與詩人Aratus描寫宙斯的話:「我們也是他的後裔…」(Phaenomena 1-5);又引述希臘思想家、眾詩人的話,因為另一位希臘詩人也有同樣說法,在《宙斯頌》(Hymn to Zeus)裡說,人是宙斯的兒女。保羅說:「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則引自詩人與先知Epimenides,然而他幽默地在提多書引述同一位作者,說克里特先知也說:「格里底人乃是惡獸,又饞又懶。」

[11] 使徒行傳23:6。

[12] The Apostle and the Poet: Paul and Aratus by Dr. R. Faber,Clarion,卷42,No. 13 (1993) 。

[13] 藉著稱他為「主」(希臘原文kurios,意為主宰),他乃是引介一個希伯來氣息更濃、也更個人化的、對神之稱謂。

[14] Franz Boas,1887,“Museums of Ethnology and their classification”,Science 9: 589。

[15] 參附錄部分〈環境大觀園〉。

[16] 我常跟穆斯林朋友解釋,基督徒若在不同抄本找到差異之處,必會注明。然而穆斯林遇到同樣情況,會把有差異的版本一把火燒掉。

[17] “The Son of God” Understanding the Messianic Titles of Jesu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Frontier Missions, Vol. 17:1, Spring 2000; Delicate Issues in Mission Part I: Explaining the Biblical Term ‘Son(s) of God’ in Muslim Contexts, IJFM Vol. 22:3 Fall 2005; Delicate Issues in Mission Part II: Translating the Biblical Term ‘Son(s) of God’ in Muslim Contexts, IJFM 22:4 Winter 2005.

[18] IJFM 22:4,頁143。

[19] IJFM 22.3,頁95。

[20] 此說完全忽略約翰福音及保羅集中談基督論的篇章,也忽略許多阿拉伯習慣用語的意思,篇幅所限,未能詳述。

[21] 約翰福音10:33-35。

[22] Belqis Sheik的「I Dared to Call Him Father」即為一例。

[23] “Messianic Muslim Followers of Isa,” IJFM, Vol. 17:1 Spring 2000.

[24] “Should Muslims Become 'Christians'?” IJFM Vol. 17:1 Spring 2000.

[25] “Danger! New Directions in Contextualization”,Phil Parshall,Evangelical Missions Quarterly 34(4):404-410. 1998.

[26] IJFM Vol. 17:1 Spring 2000.

[27] 我以阿拉伯裔美國人身分寫本文,並深切認同兩種身分。

[28] “The Stealth Crusade”,Barry Yeoman, Mother Jones Magazine,May/June 2002.

[29] 哥林多後書4:2-3。

[30] 阿拉伯文「基督徒」可譯作「屬基督者」。

[31] 申命記12:30-32。

[32] 詩篇2:8。

這篇文章翻譯自André Houssney的在線文章「Ethical Implications of Contextualization」

http://www.engagingislam.org/templates/engagingislam/files/Ethical_Implications_of_Contextualizatio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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