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中的人物在其他早期歷史資料中得到證實

盧克•韋恩(Luke Wayne)(https://carm.org/author/luke-wayne/

2020年5月27日

 

新約是一個包含27份歷史文獻的文庫,全部都是在公元一世紀由眾多古代作家撰寫的。因此,新約中記載的人物、地點和事件已經得到充分證實,即使其他資料來源從未提及(尤其是那些被不止一位新約作者引用的人物、地點或事件)。盡管如此,值得注意的是,新約文獻中提到的眾多人物確實也得到了其他古代作家和/或古羅馬世界出土的硬幣和石刻的證實。新約中的人是真實的歷史人物。

 

資料來源的種類

歷史學家可能會根據各種證據來發現或證實古人的存在。我們可能有此人自己的寫作。同一時期的古代歷史學家或傳記作家可能會直接提到這些人物。我們可能會發現他們在其他人的信件或日記中被引用,有時甚至是順便提及。他們的墳墓或他們建造或資助的建築上可能會有(關於他們的)銘文。如果他們是政治人物,他們可能會留下硬幣或紀念碑。本文將關注的正是這些明確的直接的證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還有其他形式的證據可以進一步擴展這個列表。例如,後來的作者經常引用不復存在的文獻,如果這些文獻是真實的,這種引用會提供額外的證據。這方面的一個很好的例子是一世紀末/二世紀初的人物,希拉波利斯(Hierapolis)的帕皮亞(Papias)。我們沒有任何現存的帕皮亞的著作,但是據推測帕皮亞時代之後的幾位後來的基督教作家在他的作品丟失之前引用了他的話。如果這些引述是準確的,帕皮亞聲稱自己確實認識使徒約翰(John),而且採訪過許多曾經直接聽到彼得(Peter)、安德列(Andrew)、雅各(James)、約翰(John)、馬太(Matthew)、腓力(Phillip)、多馬(Thomas)以及其他耶穌門徒的講話的。因此,帕皮亞的著作旨在保留目擊證人的證言,這些證言將證實許多新約人物的存在(並且,如果屬實,這會從新約文獻之外向我們提供有關他們言行的更多資訊)。然而,由於我們今天所擁有的,是後來的作家所記錄的有關帕皮亞所寫的其他人的所見所聞的內容,因此這一證據不如我們在本篇文中所依賴的證據那麼直接。盡管如此,值得注意的是,這一類型的資料來源也確實存在。

我們可以包含在內的另一種證據是發現與人相關的專屬建築物構造。例如,我們除了發現有關希律王(Herod the Great)的文獻和銘文證據外,我們還發現了許多據稱是由他建造的重要建築物的遺址。我們同樣可以核實,舊約中的(以色列)國王耶羅波安(Jeroboam)是真實的,因為我們已經發掘了他的城市和神龕(https://carm.org/archeology-the-bible-and-jeroboam-son-of-nebat)。同樣,考古學家們已經發掘出土了他們認為是使徒腓力在1世紀的真實墳墓【1】,這必定意味著歷史上有那位使徒腓力。另外還有充分理由證明,學者們在迦百農(Capernaum)發現了西門彼得(Simon Peter)的房子【2】,這當然指向一個真實的西門彼得。

然而,這類證據本身並不容易說明問題,只能通過更冗長、更成熟的論據來加強證實。因此,此類證據超出了本文的範圍。所以,我們下面的列表將僅限於早期的書面資料,這些資料直接提到了那些在新約文獻中清楚地得以證實的人的名字。還應當注意的是,此處列出的證據並不總是詳盡無遺。對於其中一些人物,還可以添加更多資訊。

 

新約中的主要人物

拿撒勒人耶穌

一個重要的起點是耶穌本人,祂是整部新約聖經中的核心人物。當然,在所有27本新約書卷中都提到了耶穌(無論是祂的名字還是「基督」的稱號),這已經是超出一般的大量的非常早期和多樣化的證據。但是,即使在新約範圍之外,耶穌的名字也被他人提及,包括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斯(Josephus)(https://carm.org/regarding-quotes-historian-josephus-about-jesus)【3】,希臘羅馬學者,比如塔西佗(Tacitus)【4】和小普林尼(Pliny the Younger)【5】,還有眾多其他資料來源(https://carm.org/jesus-exist)。這些各種各樣的古代作品不僅證明了耶穌的存在,而且還證明了祂的神蹟(https://carm.org/jesus-christ/is-there-historical-evidence-of-jesus-miracles)以及圍繞祂的受難和復活(https://carm.org/easter-story-true)的核心事實。

 

施洗約翰(John the Baptist)

所有四本新約福音書以及使徒行傳都提到了被稱為施洗約翰的先知。這本身就是大量的文獻證據!但是約翰也得到了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斯的獨立證實【6】(他甚至提到了希律(安提帕)(Herod)將約翰處死的事實)。早期的基督教作家安提阿的伊格那丟(Ignatius of Antioch)也證實了約翰的存在。【7】

 

雅各(James),耶穌的兄弟

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都提到了耶穌的兄弟雅各【8】,保羅同樣提到了他【9】,這當然是那位使徒行傳15章中帶領耶路撒冷教會的雅各,雅各書的作者,猶大(Jude)的兄弟【10】。但即使在新約之外,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斯也提到了雅各。【11】

 

大數的掃羅(Saul)/使徒保羅(Paul)

新約包括了由使徒保羅明確寫下的十三封書信【12】。使徒行傳記載了大量關於保羅(也被稱為掃羅)的傳記資訊,同樣保羅也在彼得的一封信中被提到。【13】這本身就是數量驚人的證據。但在新約之外,保羅也在一世紀晚期的名為《革利免一書》(1 Clement)的書信中被證實【14】,其中甚至提到了保羅的殉道(這是新約中沒有記載的細節)。其他相當早期的基督教作家也提及了保羅,比如安提阿的伊格那丟【15】和士每拿的坡旅甲(Polycarp of Smyrna)。【16】

 

西門彼得(Simon Peter)

西門,也叫彼得,是四福音書、使徒行傳以及保羅書信中所提到的耶穌的使徒。新約還包含彼得本人的兩封書信【17】。除了新約以外,仍然有十分早期的證據。公元一世紀晚期名為《革利免一書》的基督教書信提到了彼得的受審和死亡【18】。被誤以為是《革利免二書》(2 Clement)的作者實際上與《革利免一書》的作者不同,而且寫得相當早。其中記錄了一段耶穌和彼得對話的細節,這在福音書中是沒有記載的【19】。無論這些細節是否完全準確,它們仍然足以構成證實彼得作為歷史人物的獨立證據。安提阿的伊格那丟還在不止一封他的書信中提到彼得【20】。

 

猶太宗教領袖

大祭司亞那(Annas)

亞那是路加福音【21】、約翰福音【22】、使徒行傳【23】中提到的猶太人的大祭司。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斯也有提及亞那【24】。

 

大祭司該亞法(Caiaphas)

該亞法是馬太福音、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中的一個重要人物,尤其是他在耶穌受審中所扮演的角色【25】。使徒行傳中也提到了他【26】。在新約之外,該亞法也得到了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斯的證實【27】,考古學家實際上發現的不僅僅只是對這個人的提及,他們發現了他本人。人們發現了一座豪華的墳墓,裡面有一個華麗的藏骨棺,上面刻著該亞法(Caiaphas)的名字,裡面存放著很可能是他和他家人的骸骨【28】。許多學者還相信,在《巴比倫他勒目》(Babylonian Talmud)中提到的「Koffai」【29】、以及《密西拿律法書》(Mishnah)【猶太教法典的第一部分,猶太教口傳律法集部分,譯者注】中提到的「Hakkof」或者「Ha-Kayyaf」【30】都是指該亞法(Caiaphas)。

 

大祭司亞拿尼亞(Ananias)

使徒行傳中提到了一位名叫亞拿尼亞的大祭司,他參與了對保羅的逮捕和審訊【31】。亞拿尼亞也在約瑟夫斯的著作中得到證實【32】。

 

迦瑪列(Gamaliel)

使徒行傳第5章提到迦瑪列是耶路撒冷著名的法利賽人,在使徒的迫害中扮演理性和溫和的聲音。據說使徒保羅曾師從於他【33】。在新約聖經之外,迦瑪列的名字也經常出現在《密西拿律法書》【34】、《巴比倫他勒目》【35】以及其他拉比文獻。

 

希律王朝

希律王(Herod the Great)

希律王最出名的是,他在馬太福音耶穌誕生的故事中所扮演的臭名昭著的角色,盡管他也在路加福音1:5中被提及,同時也是使徒行傳23:35中所提到的那位希律(Herod),他在凱撒利亞(Caesaria)建造了總督府。甚至在聖經文獻之外,希律存在的事實也很確定。約瑟夫斯對他進行了詳細大量的討論。考古學家還在希律的要塞之一,馬薩達(Masada)附近發現的罐子和陶器碎片上發現了他的名字【36】。希律王發行的硬幣上刻有他的名字【37】。甚至在《密西拿律法書》中還一帶而過地提到了希律,將圈養的鴿子稱為「希律鴿」【38】,正是以希律王的名字命名,因為他以廣泛飼養圈養鴿子而聞名【39】。(事實上,今天人們可以參觀馬薩達的希律要塞,仍然可以看到安置數百隻鴿子的壁龕。)

 

希律亞基老(Herod Archelaus)

馬太福音2:22中提到亞基老在他父親希律王(Herod the Great)之後統治猶太(Judea)。他在約瑟夫斯的著作中得到了很好的證實。他也鑄造了許許多多的硬幣,盡管他在硬幣上只使用了「希律」這個名字而不是「亞基老」,但他還使用了其他任何希律都未持有的他的頭銜「總督」(ethnarch)【40】。因此,這些硬幣顯然是指希律亞基老。而且,因為他以自己的名字命名了一座城市,他的名字同樣也出現在幾張古代地圖上【41】。

 

分封的王希律(Herod the Tetrarch)/希律安提帕(Herod Antipas)

馬太福音、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中提到了分封的王希律(在其他歷史資料中也被稱為「希律安提帕」)。(馬可福音也提到了他,只是簡單地稱他為「希律」。)他在聖經中最著名的是將施洗約翰處死,盡管路加福音也簡要地將他與耶穌的審判聯繫起來。在新約之外,他不僅在約瑟夫斯的著作中得到了很好的證明,而且約瑟夫斯甚至特別明確地記錄了他將施洗約翰處死的情況【42】。安提阿的伊格那丟肯定了希律與耶穌受審的聯繫【43】。希律安提帕鑄造的硬幣上鎖刻有的名字與他在新約中被賦予的頭銜「分封的王希律」(Herod the Tetrarch)相同【44】,因此以這種方式區別於希律王朝其他成員鑄造的硬幣。

 

分封的王腓力(Phillip the Tetrarch)

路加福音3:1中提到了腓力,稱他為「以土利亞和特拉可尼地方」(the region of Ituraea and Trachonitis)分封的王(tetrarch)。約瑟夫斯的著作中也提到了他【45】,他鑄造了刻有他名字的硬幣,他的銘文與新約一致,新約將他認定為「分封的王腓力」【46】。

 

希律腓力(Herod Phillip),分封的王希律(Herod the Tetrarch)的兄弟

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都提到【47】施洗約翰被分封的王希律逮捕,因為約翰斥責希律娶了他兄弟的妻子。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都給希律的兄弟起名叫腓力(Phillip),而路加福音卻沒有提到任何名字。這不是在別處提到的「分封的王腓力」,而是希律家族中另一個沒有王國的成員。約瑟夫斯同樣描述了分封的王希律娶了他兄弟的妻子的醜聞,但他只用家族姓氏「希律」來稱呼這位兄弟,而沒有提及他個人的名字「腓力」【48】。

 

希羅底(Herodias)

馬太福音、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提到希羅底是腓力的妻子,希律安提帕(腓力的兄弟)在腓力還活著的時候就娶了希羅底做自己的妻子。約瑟夫斯不僅提到希羅底的名字,而且提到該名字的背景正是福音書中談及的婚姻醜聞【49】。

 

莎樂美(Salome),希羅底的女兒

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都提到希羅底(分封的王希律的妻子)有一個女兒,她在操縱希律殺死施洗約翰的過程中起到了作用。福音書沒有給我們這個女孩的名字,但她被稱為希羅底的女兒這一事實暗示著分封的王希律不是女孩的父親。由於福音書中提到了希羅底與希律的兄弟腓力曾經有過婚姻,因此可以合理地推斷出希羅底的女兒來自那次婚姻,盡管沒有明確說明。約瑟夫斯不僅為希羅底女兒的存在提供了額外的支援,而且還證實了我們的推論並提供了額外的資訊。約瑟夫斯解釋說,這個女孩的名字是莎樂美,她確實是希羅底和她的第一任丈夫腓力的女兒【50】。莎樂美的名字和照片也出現在一枚為紀念她的硬幣上,大概是她丈夫鑄造的【51】。

 

希律亞基帕一世(Herod Agrippa I)

與「分封的王希律」形成對照的是【52】,使徒行傳再一段記述中還提到了一位「希律王」(Herod the King),開始於使徒行傳12:1。這位希律迫害教會,處死使徒雅各(James),並且囚禁彼得,之後神在一次演講中擊殺了他,他在演講中傲慢地允許人們讚美他為神(god)。約瑟夫斯描述了同一位希律家族的成員,告訴我們他的名字是亞基帕(Agrippa),並證實他被羅馬皇帝卡利古拉(Caligula)授予「王」(king)的頭銜【53】。約瑟夫斯甚至描述了人群稱讚希律亞基帕為神的事件,以及他後來如何被擊殺【54】。1世紀的猶太哲學家亞歷山大的斐洛(Philo of Alexandria)【55】和《密西拿律法書》【56】都提及了亞基帕。我們在幾處公開銘文中找到了他的名字【57】,還有刻有他名字的硬幣,這些硬幣與他兒子亞基帕二世(Agrippa II)的硬幣可以根據硬幣製造年代和各人使用的不同拼寫慣例來區分【58】。

 

希律亞基帕二世(Herod Agrippa II)

使徒行傳25—26記述了亞基帕王(King Agrippa)訪問凱撒利亞(Caesarea),在那裡他就使徒保羅向凱撒上訴的事向羅馬總督非斯都(Roman Governor Festus)提供建議。使徒行傳清楚地將這位王與亞基帕一世區分開來,後者被簡稱為「希律王」。還值得注意的是,「希律王」(即希律亞基帕一世)統治了猶太(Judea),但到保羅被捕時,猶太已在羅馬總督之下,而亞基帕王正在其他地方統治。這不僅得到約瑟夫斯的肯定,而且還得到了他更充分的解釋。羅馬皇帝卡利古拉任命希律亞基帕一世為掌管猶太的王,但在他死後,又將該地區重新劃歸為羅馬總督管轄,同時讓希律亞基帕的兒子,亞基帕二世管理東北部的另一個地區【59】。亞基帕在許多古代銘文中都有提及【60】。我們還發現他的名字和肖像刻在硬幣上,這些硬幣與他父親亞基帕一世(Agrippa I)的硬幣可以根據硬幣製造年代和各人使用的不同拼寫慣例來區分【61】。

 

百尼基(Bernice)

在使徒行傳25—26中,百尼基與亞基帕王一起被反復提及。約瑟夫斯告訴我們,她是亞基帕的妹妹,也是希律家族的重要成員【62】。塔西佗【63】和蘇維托尼烏斯(Suetonius)【64】也提到了她,而且她出現在許多古代銘文中【65】。

 

土西拉(Drusilla)

使徒行傳24:24提到一位名叫土西拉的女人,她是羅馬總督腓力斯(Felix)的妻子。約瑟夫斯也提到了她,進一步解釋說她也是希律家族的成員【66】。

 

羅馬官員

凱撒(Caesars)奧古斯都(Augustus)、提庇留(Tiberius)和革老丟(Claudius)

新約聖經中提到3個羅馬皇帝的具體名字:奧古斯都(Augustus)(路加福音2:1),提庇留(Tiberius)(路加福音3:1),和革老丟(Claudius)(使徒行傳11:28,18:2)。關於這樣一個龐大帝國的皇帝,正如人們所預料的那樣,對這些人的證據是大量的,他們的存在是無可爭議的。古代歷史學家撰寫過他們的事蹟,刻在公共場所,描繪在硬幣上,他們制定的法律被記錄在案;這些都是真實存在的歷史人物。在這樣的文章中不可能詳細描述每一樣證據,但如果你想查找特定來源來核實他們的存在,蘇維托尼烏斯的《列王史傳》(Lives of the Caesars)是一個不錯的起點。

 

居里扭(Quirinius)

路加福音2:2提到一位敘利亞總督居里扭,在他任職期間進行了一次人口普查。居里扭不僅在約瑟夫斯的著作中得到證實,而且也與一次人口普查有關【67】。在塔西佗【68】和蘇維托尼烏斯【69】的著作中也提到了居里扭。他同樣出現在幾處銘文中,其中一個提到他統治敘利亞,另一個直接將他與人口普查聯繫起來【70】。

 

本丟彼拉多(Pontius Pilate)

在耶穌受審和處決期間,羅馬猶太總督,本丟彼拉多在所有四福音書、使徒行傳和提摩太前書中都有提及。不出所料,他在新約之外也得到了很好的證明。也許最重要的是,塔西佗不僅注意到彼拉多的存在,而且還指出他確實將耶穌處死【71】。安提阿的伊格那丟也這樣記載【72】。約瑟夫斯【73】和亞歷山大的斐洛【74】都同樣提到彼拉多,凱撒利亞的一處石刻銘文也是如此【75】。

 

腓力斯(Felix)

腓力斯是猶太(Judea)的羅馬總督,使徒行傳23—24章保羅在耶路撒冷被捕後,腓力斯首先監督了他的審訊。其他古代歷史學家也提到了腓力斯總督,例如約瑟夫斯【76】,塔西佗【77】和蘇維托尼烏斯【78】。

 

非斯都(Festus)

非斯都繼腓力斯之後接任猶太總督,並且也在使徒行傳24—26章監督保羅的審訊。古代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斯也提到過他【79】。

 

迦流(Gallio)

使徒行傳18:12—17在描述保羅在哥林多的事工時,提到了一位名叫迦流的亞該亞(Achaia)方伯(proconsul,行省總督【(古羅馬)地方總督,取自和合本翻譯,譯者注】)。20世紀初,考古學家證實了迦流的存在和總督職位,當時特爾斐(Delphi)出土的銘文也提到了他的名字和頭銜【80】。

 

其他著名人物

亞哩達王(King Aretas)

使徒保羅描述他在大馬士革在亞哩達總督下面臨迫害,這時他提到了亞哩達王(哥林多後書11:32)。納巴泰人(Nabateans)的王,亞哩達也被約瑟夫斯【81】和一些古代納巴泰硬幣所提及【82】。考古學家還發現了提到亞哩達的石刻【83】,甚至還提到了他的一些地方長官【84】

 

加利利的猶大(Judas of Galilee)

在使徒行傳5:37中,我們簡要地讀到了一個叫猶大的人,他在人口普查期間領導了一場失敗的叛亂。古代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斯也在幾個地方討論了這個人和他的叛亂【85】。

 

參考文獻

1

《地層之下:腓力的墳墓被發現—但卻在出乎意料的地方》(Strata: Philip’s Tomb Discovered—But Not Where Expected)(《聖經考古評論》(Biblical Archaeology Review)(https://www.biblicalarchaeology.org/)38.1,2012)18

2

詹姆斯·F·斯特蘭奇(James F. Strange)和赫謝爾·尚克斯(Hershel Shanks),《耶穌住在迦百農的房子找到了嗎?》(Has the House Where Jesus Stayed in Capernaum Been Found?)(《聖經考古評論》8.6,1982)26—37

3

《猶太古史》(Antiquities of the Jews),第18卷,第3章,第3節

4,71

《編年史》(Annals)15:44

5

《書信集》(Epistulae)10:96

6,42

《猶太古史》,第18卷,第5章,第2節

7

《致士每拿人》(Letter to the Smyrnians),第1章

8

馬太福音13:55馬可福音6:3

9

加拉太書1:19

10

猶大書1:1

11

《猶太古史》,第20卷,第9章,第1節

12

一些批評者聲稱,實際上新約中被歸到保羅名下的書信並非都是他寫的,盡管這些批評者的論據軟弱無力,但即使是他們也承認有些書信是出自保羅之手,這仍然需要保羅真實存在。

13

彼得後書3:15

14,18

革利免一書(1 Clement)5

15

《致以弗所人》(Epistle to the Ephesians)第12章,《致羅馬人》(Epistle to the Romans)第4章

16

《致腓立比人》(Epistle to the Philippians)3、9、11章

17

甚至那些將這些信件視為偽造品的批評家也應該將這種早期以彼得之名寫成的所謂「偽造品」的存在視為證據,因為這證明很可能存在歷史上的彼得,所以「偽造者」才希望利用其權威。

19

《革利免二書》(2 Clement)5

20

《致羅馬人》第4章,《致士每拿人》第3章

21

路加福音3:2

22

約翰福音18:1324

23,26

使徒行傳4:6

24

《猶太古史》,第20卷,第9章,第1節(和其他地方)

25

馬可福音只提到「大祭司」(the high priest)而沒有給出名字

27

《猶太古史》,第18卷,第4章,第3節(和其他地方)

28

藍道爾‧普萊斯(Randall Price),《宗德文聖經考古手冊》(Zondervan Handbook of Biblical Archeology)(宗德文出版社(Zondervan),2017年)292—293

29

Yevamot 15B

30

Parah 3:7

31

使徒行傳23:224:1

32

《猶太古史》,第20卷,第9章,第2節

33

使徒行傳22:3

34

Peah 2:6,Orlah 2:12,Shekalim 3:3,6:1,Roshha-Shanah 2:5,等等。

35

Shabbat 15a,等等

36

藍道爾‧普萊斯,《宗德文聖經考古手冊》(宗德文出版社,2017年)239(第237頁上的碎片圖片)

37

理查·普蘭特(Richard Plant),《跨越聖經的錢幣之旅》(Kindle版》(A Numismatic Journey Through the Bible: Kindle Edition)(Rotographic,2014年)Kindle Location 1182

38

Shabbat 24:3

39

艾米爾·舒爾(Emil Shurer),《耶穌基督時代《猶太古史》》(A History of the Jewish People in the Time of Jesus Christ):第1部分,第1卷(T&T Clark,1890年)440

40,58,61

勞倫斯·梅基迪克(Lawrence Mykytiuk),《新約中被確認的政治人物》(New Testament Political Figures Confirmed),(《聖經考古評論》43.5,2017)50—59

41

哈納尼·希茲米(Hananya Hizmi),《Archelaus Builds Archelais》,(《聖經考古評論》34.4,2008)48–53,56–57,59,78

43

伊格那丟《致士每拿》1章

44,46

理查·普蘭特(Richard Plant),《跨越聖經的錢幣之旅》(Kindle版)(Rotographic,2014年)Kindle Location 1045

45

《猶太古史》,第17卷,第8章

47

馬太福音14:3馬可福音6:17路加福音3:19

48

《猶太古史》,第18卷,第5章,第4節

49,50

同上

51

勞倫斯•梅基迪克,《新約中被確認的政治人物》,(《聖經考古評論》43.5,2017)50—59

52

使徒行傳13:1和福音書中都被引用

53

《猶太古史》,第19卷,第5章

54

同上,第8章第2節

55

《Against Flaccus》,第6節

56

Bikkurim 3:4

57、60、65

大衛·雅各森(David Jacobson),《亞基帕二世:末代的希律王》(Agrippa II: The Last of the Herods)(羅德里奇出版社(Routledge),2019)附錄1

59,66

《猶太古史》,第20卷,第7章,第1節

62

《猶太古史》,第18卷,第5章,第4節(和其他地方)

63

History 2:81

64

提多書7

67

《猶太古史》,第18卷,第1章,第1節

68

《編年史》2:30

69

Tiberius,49

70

藍道爾‧普萊斯,《宗德文聖經考古手冊》(宗德文出版社,2017年)266—267

72

《致馬內夏》(Epistle to the Magnesians)11,《致他拉勒》(Epistle to the Trallians)9,《致士每拿》1

73

《猶太古史》第18卷,第4章,第2節(和其他地方)

74

Embassy of Gaius,38

75

藍道爾‧普萊斯,《宗德文聖經考古手冊》(宗德文出版社,2017年)274—275

76

《猶太古史》,第20卷,第7章

77

Histories 5:9

78

Claudius 28

79

《猶太古史》,第20卷,第8—9章

80

藍道爾‧普萊斯,《宗德文聖經考古手冊》(宗德文出版社,2017年)302—303

81

《猶太古史》,第18卷,第5章

82

理查普蘭特,《跨越聖經的錢幣之旅》:Kindle版(Rotographic,2014年)Kindle位置2134—2140

83

喬治·A·庫克(George A. Cooke),《一本關於北方閃族銘文的教科書》(A text-book of north-Semitic inscriptions)(牛津克拉倫登出版社(Oxford Clarendon Press),1903年)215

84

J·F·希利(J. F. Healey),《來自馬達巴的納巴泰人葬禮銘文》(A Nabataean Funerary Inscription from Madaba), in: W. W. Hallo (ed.), Context of Scripture, vol. 2 (2003), 193

85

《猶太古史》,第18卷,第1章;第20卷,第5章;等等。

 

這篇文章翻譯自Luke Wayne的在線文章「New Testament figures attested in other early historical sources」

https://carm.org/evidence-and-answers/new-testament-figures-attested-in-other-early-historical-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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