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意義上的「種族」真實存在嗎?聖經和科學界都否認

盧克•韋恩(Luke Wayne)(https://carm.org/author/luke-wayne/

2022年2月5日

 

「種族」分類已經變得如此廣泛,成為許多社會和政治問題討論的中心,人們也視之為理所當然。但是,根據膚色等身體特征將所有人類劃分為少數「種族」的做法是否有屬於聖經甚至科學的依據呢?我們該怎麼看待這個想法呢?

 

種族是什麼?

 

「種族」一詞已經被用於各種各樣的方式,現代人類「種族」的概念是將人們寬泛地劃分為不同的身份群體,這主要是根據主觀可見的身體特征,最顯著的是膚色,但也有某些面部特征,頭髮的質地等。因此,我們社會認為皮膚特別淺的人是「白」種人的一部分,而皮膚特別黑的人都被歸類為「黑」種人。然而,當人們開始討論其他現代「種族」時,分類的標准就變得模糊了。例如,一個西班牙裔「種族」的成員幾乎可以有任何膚色,而主要是由語言和祖籍地決定的。

「種族」之間的數量和界限也會隨著時間和地點的變化而變化。例如,當我年輕的時候,人們經常說「亞洲」種族,特別是來自遠東的人,他們有著一系列主觀可見的身體特征,比如中國人、日本人、韓國人、柬埔寨人等等。然而,來自印度次大陸的人(同樣來自亞洲)被貼上了一個不同的「種族」的標簽,因為他們並沒有共享這個主觀清單中所有相同的特征。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情況發生了變化。今天,人們認為印度人、巴基斯坦人和其他人也是「亞洲種族」的一部分。因此,人類種族的數量以及屬於哪些種族是一種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改變的文化假設。

然而,然而,「種族」這一現代概念的核心是,所有擁有某些共同身體特征的人(不管他們的語言、文化或傳統)都有一個共同的身份,有別於那些沒有這些特征的人。但是有什麼理由來假設這是真的或者用這種方式來劃分人們嗎?

 

聖經和人類的劃分

在最基本的層面上,合乎聖經的基督教只涉及人類的雙重劃分:舊的創造和新的創造(哥林多後書517),那些在亞當裡的和那些在基督裡的(哥林多前書15:22),那些迄今為止就是從肉體生的,和那些從聖靈得新生的(約翰福音3:6)。聖經教導我們所有人,每個人都是需要得救的罪人(羅馬書3:23,6:23)。這是我們與生俱來的共同身份,無論膚色、地域或出身。基督帶給我們:

(新人形象)並不希利尼人猶太人割禮割禮化外西古提自主.唯有基督包括一切各人之內」(歌羅西書3:11)

最重要的是,如果我們都在基督裡,我就更接近於一個巴勒斯坦阿拉伯人、埃塞俄比亞人或美洲原住民,而不是一個膚色或鼻子形狀恰好像我的人。我的身份是在基督裡,祂的子民就是我的子民。

然而,聖經並沒有忽略或否定人類多樣性的存在。從第一卷書創世紀中,我們看到了人類:

這些後裔各國的土地海島分開居住方言宗族立國」(創世紀10:5)

直到最後一卷書,我們仍然讀到基督救贖每一個「各族各方各國」的人(啟示錄5:9)。聖經平衡了我們的統一和多樣性的觀念。作為伊甸園中的一個家族的後裔,我們血脈相連,但我們已成為這個更寬泛的人類家庭中的無數民族:

「祂萬族,(古卷血脈全地並且預先定准他們年限疆界。」(使徒行傳17:26

由此,聖經的作者肯定認識到,人類是有一些有意義的細分的。聖經根據具體的語言、文化、國界/地方地理、家族血統和明確的祖先關系來對人進行分類。但是,我們應該注意,絕對不要根據共同的膚色、髮質,或者根據一個人的整個大陸起源這樣寬泛的東西來劃分。

亞伯拉罕是多國的父(創世紀17:5)。以色列人、以東人、以實瑪利人、米甸人和其他人都出自這個家族,他們今天肯定會被視為是同一個「種族」的成員,但他們是不同的民族。聖經中「國(民族)」的範疇並不是「種族」的同義詞。單單以色列人就被劃分成了十二個獨立的支派。以實瑪利的後裔也有多個支派(創世紀25:16)。因此,「支派(部落)」甚至比「國(民族)」更精確、更具地方性,顯然是一個比現代「種族」更細小、更具體的範疇。語言或「方言」顯然是人們說話的一個範疇,而不是他們長的樣子。聖經根本不涉及用人性的光明或黑暗來劃分人類。

「種族」一詞在一些翻譯中使用了幾次,但其含義顯然是完全不同的。例如,耶穌遇見了一個「敘利腓尼基族」的女人(馬可福音7:26)。在這裡,敘利亞的腓尼基人是一個種族,甚至與生活在其他地方的腓尼基人不同,更不用說與其他長相相似的閃米特人了。這並不是對皮膚和面部特征的籠統概括,而是對當地血統、文化和居住地的精確描述。同樣,聖經的作者對我們現代的種族概念沒有概念。他們甚至沒有想過像我們今天這樣隨意主觀地把人劃分開來,比如按膚色來劃分。

 

種族與科學

「種族」這個範疇不僅不符合聖經,而且與科學相悖。正如美國體質人類學家協會指出的那樣:

「種族並不能提供人類生物變異的准確表征。它在過去從來都不准確,在參考當代人口時仍然不准確。在生物學上,人類並沒有被劃分為不同的大陸類型或種族遺傳集群。」1

 

他們進一步闡述道:

「世界各地的種群內部和種群之間都存在差異,個體群體可以通過相似和有差異的模式來區分,但這些模式與社會定義的種族群體(如白人和黑人)或大陸定義的地理集群(如非洲人、亞洲人和歐洲人)不一致。被定性為「種族」的東西並不構成離散的生物群體或進化上獨立的血統。此外,雖然在種族分類中經常強調膚色和頭髮紋理等生理特征,並且經常對相對於大陸地理的遺傳多樣性模式做出假設,但兩者都不遵循種族界限。我們物種中生物變異的分布表明,我們被社會認可的種族並不是生物類別。」2

美國人類學協會也有類似的看法:

「膚色差異很大,北方溫帶地區膚色較淺,南方熱帶地區膚色較深;其強度與鼻子形狀或頭髮質地無關。深色皮膚可能與卷曲或卷曲的頭髮或卷曲或直髮聯系在一起,所有這些都存在於熱帶地區的不同土著民族中。這些事實使得任何在生物種群之間建立分界線的嘗試都變得武斷和主觀。」3

美國語言學會也肯定了這些事情,並指出(正如我們前面提到的)種族類別的定義和界限如何隨著時間和文化的不同而變化:

「許多學科的學者普遍將種族視為一種社會建構,而不是一種生物學事實。種族認同、意識形態和實踐在各地都有表達,而且差異很大,歷史上和世界各地的種族模式都不盡相同。」—美國語言學會對於種族的聲明4

《國家地理》(發表了《種族沒有科學依據—這是一個編造的標簽》)(https://www.nationalgeographic.com/magazine/article/race-genetics-science-africa)和《根據遺傳學,種族不是一件事》(https://www.nationalgeographic.com/science/article/genetics-history-race-neanderthal-rutherford)等文章截了當地指出:在許多方面,遺傳學是對種族的嘲弄。他們指出,在許多情況下,本應屬於同一「種族」的人們與其他「種族」的人在基因上比他們彼此之間更接近。

「如果你拿埃塞俄比亞人和蘇丹人來舉例,他們之間的基因差異可能比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人與地球上其他任何人之間的差異都要大!」6

但是,盡管如此,是不是至少有一些基因是所有黑人都有的,而所有白人都沒有,反之亦然?無論多麼微不足道,難道一個特定種族的所有成員在生物學上不存在某種在種族之外沒有的共同的獨特之處嗎?簡單的回答是,沒有。生物學家斯萬特·帕博(Svante Pääbo)解釋道:

「對世界不同地區的完整基因組的研究表明,例如,即使在非洲和歐洲之間,也不存在單一的絕對遺傳差異,這意味著即使不考慮最近的遷移,也不存在所有非洲人都有一種變體,而所有歐洲人都有另一種變體的單一變體。」7

對人類「種族」的錯誤假設不僅是錯誤的,而且實際上是有害的,不僅在社會層面,甚至在健康和醫學領域。正如《科學美國人》(Scientific American)的一篇文章指出的那樣:

「種族假設在醫療環境中也可能特別危險。尤德爾告訴《生命科學》(Live Science)雜誌:「如果你根據某人的種族做出臨床預測,你會在很多時候出錯,」在論文中,他和他的同事們以囊性纖維化為例,這種疾病在非洲血統的人身上診斷不足,因為它被認為是一種『白人』疾病。」8

再說一次,現代種族觀念既沒有科學依據,也沒有積極的用處。正如美國人類學協會明確指出的那樣:

「種族信仰構成了關於人類物種多樣性的神話,以及關於同質化後屬於『種族』類別的人們的能力和行為的神話。在公眾心目中,這些神話將行為和身體特征融合在一起,阻礙了我們對生物變異和文化行為的理解,這意味著兩者都是由基因決定的。種族神話與人類能力或行為的現實毫無關系。如今,科學家們發現,在研究中依賴這種關於人類差異的民間信仰導致了無數的錯誤。」9

羅伯特·薩斯曼(Robert Sussman)在《新聞周刊》(Newsweek)上對此總結得很好,如下:

「今天,絕大多數參與人類變異研究的人都會同意,人類中不存在生物種族。在那些使用和接受現代科學技術和邏輯的研究對象中,這一科學事實就像地球是圓的,圍繞太陽旋轉這一事實一樣有效和真實。」10(羅伯特·瓦爾德·薩斯曼)

但是種族主義呢?

種族不存在的事實並不意味著種族主義不存在。相信種族神話或受種族神話影響的人確實會根據這些主觀武斷的種族類別來區別對待彼此。盡管人們實際上並不屬於不同的「種族」,但這並不能阻止那些信奉種族的人純粹根據膚色、面部形狀或頭髮質地等表面的身體特征來憎恨對方。種族主義真的是一種罪https://carm.org/about-the-bible/what-does-the-bible-say-about-racism/),如果有的話,它是所有的罪惡,因為其植根於謊言。

也就是說,我們不會用某種更友善的種族神話形式來消除種族主義的邪惡。相反,我們必須放棄種族主義所依賴的整個基本小說。通過承認和拒絕「種族」的現代神話,我們剝奪了使種族主義成為可能的類別。通過用聖經對人的看法取代它,我們可以在基督裡找到一個背景,在這個背景中,每個種族、語言、文化或外表的男人和女人都可以成為我的家人,而不需要他們的長相、行動或說話都像我一樣。新約的最大希望是「有一群人,來自每個民族,所有的部落,民族和方言,站在寶座前和羔羊面前」(啟示錄7:9)。這對人類來說是一個比種族神話給我們的更偉大的願景,而這是深深植根於真理。

 

參考文獻

1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Physical Anthropologists statement on race and racism(美國體質人類學家協會關於種族和種族主義的聲明):https://physanth.org/about/position-statements/aapa-statement-race-and-racism-2019/ (Accessed 1/25/2022)

2

同上

3, 9

The American Anthropological Association statement on race(美國人類學協會關於種族的聲明):https://www.americananthro.org/ConnectWithAAA/Content.aspx?ItemNumber=2583 (Accessed 1/25/2022)

4

https://www.linguisticsociety.org/content/lsa-statement-race (Accessed 4/27/2021)

5, 6

https://www.nationalgeographic.com/science/article/genetics-history-race-neanderthal-rutherford (Accessed 01-25-2022)

7, 8

https://www.scientificamerican.com/article/race-is-a-social-construct-scientists-argue/ (Accessed 01/25/2022)

10

https://www.newsweek.com/there-no-such-thing-race-283123 (Accessed 4/27/2021)

 

這篇文章翻譯自Luke Wayne的在線文章「Is the modern concept of “race” real? Scripture and science say no」

https://carm.org/social-justice/is-the-modern-concept-of-race-real-scripture-and-science-say-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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