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罕默德容許婦女受毆打和虐待嗎?

Sam Shamoun

因為穆罕默德將女性歸為愚蠢和低於男性的類別,尤其他將女性作為男性可擁有的產業和田地(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hamoun/mo_women_inferior.html),他甚至去到允許女性被毆打。

來自古蘭經的證據

「…你們怕她們執拗的婦女,你們應該勸戒她們,可以和她們同床異被,可以打她們。如果她們服從你們,那末,你們不要再想法欺負她們。真主確是至尊的,確是至大的。」古蘭經4:34,Pickthall譯本

「…但是斥責那執拗令你懼怕的;與她們分睡床榻,可以打她們…」Rodwell譯本

「…對於那些其敵意令你懼怕的,先勸誡她們;然後使她們單獨睡臥;可以打她們…」Muhammad Asad譯本

「…如果你懼怕你妻子的蠻橫,要用[真主的教導]提醒她們,然後在寢處中冷淡她們,可以打她們…」Abdel Haleem譯本

「…但是那妻子傲慢令你懼怕的,先規勸她們,如果她們[固執下去],就在床笫間擯棄她們,最後,可以打她們…」Umm Muhammad(Sahih International)譯本

「…那不忠令你懼怕的,勸誡她們,並在床笫間拋棄她們,可以打她們…」Tala A. Itani譯本

「…那不忠(在婚姻職責中)令你懼怕的,勸誡她們,並在床笫間疏遠她們,如果這樣做或做任何其他的沒有作用,可以打她們(適當的,不是出自憤怒)…」Ali Bakhtiari Nejad譯本

「…那些桀驁令你懼怕的,勸誡她們,在床笫間遺棄她們,可以打她們(不可苛刻)」Hasan Al-Fatih Qaribullah譯本

聖訓及其評注中的證據

伊克里邁(Ikrima)敘述:里法阿(Rifa'a)休了他的妻子,於是阿卜杜拉赫曼(Abdur Rahman bin Az-Zubair Al-Qurazi)娶了她。阿伊莎說,這個女人來的時候戴著青色的面紗,向她訴苦,並給她看被打之後臉上留下的青腫。婦女們習慣彼此扶持,所以當安拉的使者進來的時候,阿伊莎就說:「我還從沒見過任何婦女遭受的苦難比信道的婦女還要多。你看!她的皮膚比她的衣服還要青!」當阿卜杜拉赫曼聽聞他的妻子去了先知那裡,他就帶著另一個妻子所生的兩個兒子也來了。里法阿的前妻說:「我向安拉發誓!我沒有做對不起他的事情,他自己是陽萎者,像這東西一樣無用」,說著就握著她的衣角展示了一下。阿卜杜拉赫曼說:「安拉的使者啊!我向安拉發誓,她在撒謊。我非常強壯,可以滿足她,但她不順從,還想回到里法阿身邊。」安拉的使者對她說:「如果那是你的意圖,那你該知道與里法阿復婚是不合法的,除非阿卜杜拉赫曼與你發生過性關係。」先知看一下他帶來的兩個小孩,就問(他):「這兩個是你的兒子嗎?」對於這點,阿卜杜拉赫曼說:「是的」。先知說:「你能保證你的控訴(說他陽萎)成立嗎?但是我向安拉發誓,這兩個男孩很像他,就像烏鴉像烏鴉一樣。」(《布哈里聖訓實錄》,第7卷,第72冊,第715條http://searchtruth.com/book_display.php?book=72&translator=1&start=0&number=715〕)

該故事另外在Aisha Bewley的《布哈里聖訓實錄全集》(The Sahih Collection of al-Bukhari)一書中也有記載(Chapter 80. The Book of Dress)(https://bewley.virtualave.net/bukhari40.html)。

請仔細留意阿伊莎在這裡所說的。穆罕默德的童養媳大致承認女性穆斯林受到壓迫,她們所遭受的比其他任何她所知道婦女遭受的要更惡劣。還有,留意下穆罕默德的反應,他沒有譴責這個丈夫毆打妻子至於淤傷,反而更多是在意這個婦女對她丈夫性無能的控告!

不幸的是,這並不是穆罕默德唯一的一次容忍和許可毆打女人。在以下的故事中,一位丈夫毆打他的妻子,因為她禱告太多,而穆罕默德對此沒有說任何責備的話!

Abu Sa'id al-Khudri敘述:

一位婦女來見先知,那時我們和先知在一起。

她說:安拉的使者啊,我的丈夫Safwan ibn al-Mu'attal在我禱告時毆打我,當我禁食時打斷我的禁食,還有他直到太陽升起才獻上黎明的禱告。

先知問在場的Safwan,她所說的是怎麼回事。他回答:「安拉的使者啊,關於她所說的『他在我禱告時毆打我』,其實是(在禱告時)她背誦了兩章內容,而我阻止了她(這樣做)。」

先知說:「如果(禱告時)背誦了一章內容,這就足夠了。」

Safwan繼續說:「關於她所說的『他打斷我的禁食』,其實是她太沉溺於禁食;而我還是一個年輕的男人,我不能壓抑自己。」

安拉的使者那日說:「婦女不可以禁食,除非得到丈夫的允許。」

Safwan又說:「關於她所說的『我直到太陽升起才禱告』,其實我們屬於同一類人,我們職業是取水,這已經是我們所知道的。我們直到太陽升起才清醒。先知說:『當你清醒時,獻上你的禱告。』」

級別:聖訓(Al-Albani)

參考:Sunan Abi Dawud 2459

書內參考:第14冊,聖訓147

英譯本:第13冊,聖訓2453(Sunnah.comhttps://sunnah.com/abudawud/14/147);加粗和底線的部分是我們突出強調的)

下面這個非常有意思,因為它表明有時穆罕默德和安拉是不一致的:

(男人掌管女人…)[古蘭經4:34]。Muqatil說:「這節經文(男人掌管女人…)是針對Sa‘d ibn al-Rabi‘的情況啟示的。他是輔士(Helpers,nuqaba’)的一個領袖,他的妻子Habibah bint Zayd ibn Abi Zuhayr也是輔士。有一次Sa‘d打了他妻子的臉,因為她忤逆了他。然後Habibah的父親帶著女兒去見先知。他對先知說:『我把女兒許配給他,但是他卻扇她』。先知說:『讓她報復她丈夫』。當她和她父親一起離開準備去採取報復的時候,先知叫住他們,說:『回來;加百列(吉卜利里)來見過我了』,尊貴的安拉,向我啟示了這句話。安拉的使者說:『我們想要一些東西,而安拉想要其他的,安拉想要的是好的』。然後報復就被終止了」。(Sa‘id ibn Muhammad ibn Ahmad al-Zahid告訴我們> Zahir ibn Ahmad> Ahmad ibn al-Husayn ibn Junayd> Ziyad ibn Ayyub> Hushaym> Yunus ibn al-Hasan)記錄說一個男人打了他的妻子,他的妻子將他告到了先知那裡。和她同去的家人說:「安拉的使者啊!他是這樣打她的」。先知一直說:「報復,報復!沒有其他的審判」。但是隨後這節經文(男人掌管女人)被啟示,先知說:「我們想要一些東西而安拉想要其他的」。(Abu Bakr al-Harithi告訴我們> Abu’l-Shaykh al-Hafiz> Abu Yahya al-Razi> Sahl al-‘Askari> ‘Ali ibn Hashim> Isma‘il> al-Hasan)說:「這節經文啟示給穆斯林大約在一個男人掌摑了他的妻子的時候。她跑去先知那裡,說:『我丈夫扇了我,我想要報復』。所以穆罕默德說:『那就報復吧』。當穆罕默德還在和她說話的時候,尊貴的安拉啟示了(男人是掌管(in charge of)婦女的,因為真主使他們比她們更優越…)。對此先知說:『我們想要一些東西,而我的主想要的不同。男人,可以用手打你的妻子』」。('Alī ibn Ahmad al-Wahidi,Asbab al-Nuzulhttp://altafsir.com/Tafasir.asp?tMadhNo=0&tTafsirNo=86&tSoraNo=4&tAyahNo=34&tDisplay=yes&UserProfile=0&LanguageId=2);加粗和底線的部分是我們突出強調的)

仔細留意下,這裡的評注明白說古蘭經4:34「啟示」是要認可男人掌摑他們的妻子,這駁斥了伊斯蘭禁止男人重重打他妻子(尤其是臉部)的說法。

甚至穆罕默德自己的女婿和第一代表弟,Ali ibn Abu Talib(阿里),也毫不猶豫的打女人。留意下他是怎麼對待阿伊莎的婢女的:

「他對阿里說:『女人很多,你可以隨便換一個。問問這個婢女,他會告訴你真相。』所以使者(穆罕默德)叫Burayra去問她,然後阿里起來狠狠打了她一頓,說『告訴使者真相』,對此她回答,『我只知道她的好…』」(The Life of Muhammad: A Translation of Ibn Ishaq’s Sirat Rasul Allah,導言和注釋來自Alfred Guillaum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Karachi, Tenth impression 1995],第496頁;加粗和底線的部分是我們突出強調的)

阿里不僅打女人,他還認為女人是可以拋棄和更換的。

另一位穆斯林是眾所周知的毆妻者!

Fatima bint Qais說,她丈夫與她離婚,並發了三次離婚聲明。安拉的使者沒有為她提供住宿和生活的津貼。她(進一步說):安拉的使者對我說:當你的Idda期結束,請告訴我,以便我告知他。(那時候)Mu'awiya,Abu Jahm和Usama b. Zaid已經向她求婚。安拉的使者(願他平安)說:就Mu'awiya而言,他是一個沒有財產的窮人。就Abu Jahm來說,他是一個嚴重的毆妻者,但是Usama b. Zaid...她用手暗示(她不贊成與他結婚)。但安拉的使者說:遵從安拉,服從他的使者對你更好。她說:所以我嫁給了他,我成了別人羡慕的對象。(《穆斯林聖訓》,第九冊,第3526條https://www.searchtruth.com/book_display.php?book=009&translator=2&start=0&number=3526〕

Fatima bint Qais說:我的丈夫Abu 'Amr b. Hafs b. al-Mughira與我離婚,並將'Ayyish b. Abu Rabi'a送到我這,他還送來5袋(si's)棗和5袋麥子…於是安拉的使者對我說:Mu'awiya極度窮困。Abu Jahm對女人非常苛刻(或者他打女人,或類似),你應當嫁給Usama b. Zaid。(《穆斯林聖訓》,第九冊,第3527條)

穆罕默德並沒有譴責Abu Jahm打女人以及打女人很厲害,他只是提及這些負面品質來勸阻Fatima和他結婚。

後來的伊朗籍伊斯蘭學者Ali Dashti在解釋古蘭經4:34時提供了更多穆斯林毆妻的例子:

根據Tafsir ol-Jalalayn,男人的優越性在於他們的智慧、知識和管理能力更強。Zamakhshari,Baydawi和其他幾位評論家更詳細地介紹和構建了形而上學的理論;他們將男性對女性的權威比作統治者對被統治者的權威,並且認為作先知、禱告領導和統治是為男人而保留的,因為男人更強大、更聰明、更謹慎。

然而,有一段顯然是贊同伊斯蘭之前阿拉伯的習俗的。它出現在38節[34]末尾,容許丈夫毆打他的妻子:「你們怕她們違抗的婦女,應該勸戒她們,可以和她們同床異被,可以打她們!」從很早的時代起,身體上更強壯的男人當然使用過這種不公正、沒風度的權宜之計,並且在20、21世紀的男人們仍然有使用這樣的方法。然而,伊斯蘭教法的授權為批評者提供了有力證據。

每個社群的法規反映出的是它的生活方式、習俗和道德。除了古蘭經4:38[34]的證據,也有歷史資料證明,古代的阿拉伯人認為丈夫是妻子的主人,完全有權對妻子施加痛苦。據傳Abu Bakr的女兒Asma,Zobayr b. ol-'Awwam(先知前十位皈依者中的一位,是先知忠實的同伴)的第四任妻子,曾說道,「當Zobayr對我們其中一個生氣的時候,他常常會毆打我們直到棍子斷了。」

伊斯蘭法對於這個問題至少是分層級的。先是勸誡,然後是停止性交,只有到最後才訴諸於暴力以使妻子順從。根據幾位評論家和法學家的觀點,毆打應該不能重至打斷骨頭,因為那樣的話妻子可以援引法律權利,發起某類或某種程度的報復。然而,Zamakhshari在他對這節經文的評論中寫到「有些權威不接受對忤逆妻子的懲罰是遞進的,卻認為施加三者中的任何一種都是允許的。」當然,這是對狂熱的阿拉伯神學家(如Ebn Hanbal和Ebn Taymiya)所說的話的解釋。不過,經文的意思是清楚明白的,並且隨後39[35]節的經文更加證實了:「如果你們怕夫妻不睦,那末,你們當從他們倆的親戚中各推一個公正人,如果兩個公正人欲加以和解。」(Dashti,Twenty-Three Years: A Study of the Prophetic Career of Mohammad,由F. R. C. Bagley譯自波斯語本 [Mazda Publishers, Costa Mesa, CA 1994] ,第114,115-116頁;加粗以及方括號內的是我們強調的)

使情況更糟的是,穆罕默德甚至說沒有男人應被質疑為何毆妻!

Riyad as-Salihin

The Book of Miscellany

「Umar說:

先知說,『男人不應被問到為何打他的妻子』。」

[Abu Dawud]。(Sunnah.comhttps://sunnah.com/riyadussaliheen/1/68);底線表示我們的強調)

還有:

伊本·馬哲聖訓集(Sunan Ibn Majah)

婚姻章(The Chapters on Marriage)

其中記錄了Ash'ath bin Qais說到:「一天晚上我在'Umar家做客,在半夜時他打了他的妻子,我把他們分開了。他睡覺時對我說:『Ash'ath,向我學習我從安拉的使者那裡聽到的:「男人不應被問及為何打他的妻子,做完奇數拜(Witr)才可以上床睡覺』。」』第三樣我忘記了。」

級別:Hasan(Darussalam)

英文參考:第三卷,第九冊,聖訓1986

阿拉伯語參考:第九冊,聖訓2062(Sunnah.comhttps://sunnah.com/urn/1263050);底線表示我們的強調)

這篇文章翻譯自Sam Shamoun的在線文章「Did Muhammad Permit Women to be Beaten and Mistreated?」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hamoun/mo_women_beat.html

Visitors:
Copyright 2002-2011 @ www.ysljdj.com. All rights reserved.
All forms of copying other than for private use should get written permission from the copyright owner
版权所有,除作私人用途外,转载需得到作者的书面许可。